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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2025-06-07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拟向会员单位征集(以下简称“协会”)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候选项目。符合申报要求的会员单位可积极申报,学协会秘书处将择优推荐。候选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荐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作出创造性贡献的重大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成果。重点推荐人工智能、量子科学、集成电路、新一代网络、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矿产勘探、生物育种等领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2.候选项目需为民营企业科技项目(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应为民营企业科技工作者,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民营企业)。要求申报项目者需是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仅从事组织领导、行政管理或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首席科学家等领军技术专家的除外。同一候选项目的候选者应当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3.各申报企业需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提名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候选者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候选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2年5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申报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申报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申报项目不得含涉密信息。

三、申报工作要求

1.认真填写提名书。申报书是奖项评定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严格时限要求。请各单位严格把握时间节点,于6月8日前将申报项目报送至秘书处,逾期不候。

联系人:张亚新

联系方式:13065023155

邮箱:zhangyaxin@sdie.org.cn

 附件:

附件1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附件2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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